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已经党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7 年1 月30 日
版权所有: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