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
201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201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地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体育实践教学能力,能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等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及体育与健康指导等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2.专业培养规格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方针和体育政策法规,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体育锻炼、业余运动训练和竞赛、社会体育指导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求实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厚基础、一专多能”能够胜任学校体育的各项工作的能力。
(3)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了解体育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动态,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达到能借助辞典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与应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并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专项运动技术达到1——2项三级运动员水平,具备1项二级或2项三级以上裁判员资格;获得体育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6)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全的人格,形成良好的个性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1.学 制:四年。
2.修业年限:四至六年。
三、学分构成与毕业标准
1.学分构成
总学分17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8学分,专业必修课47学分,专业选修课31学分,公共选修课7.5学分,实践环节36.5学分,第二课堂5学分。
2.毕业标准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要求,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四、学位与学位标准
1.学 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2.学位标准:符合《黑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相关规定。
五、主干学科
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
六、核心课程
教育学、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篮球、排球、足球、体操、速度滑冰Ⅰ、速度滑冰Ⅱ、速度滑冰Ⅲ。
七、网络课程
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操、排球、体育科研方法。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专业实践。
九、主要专业实验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
十、附表
1.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表一)
2.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表二)
3.教历(表三)
4.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表(表四)—(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