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考风
诚信考试
诚信考试是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是大学生应具有的道德素质。学时诚心,考时诚信,心容诚信,实力应考!在此次期末考试中,我们要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现向全体学生温馨提示如下:
1.按时参加考试:学生携带考试证件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等待监考老师核验身份和安排座位就座;主动检查课桌、座位周围是否有考试有关的资料物品,及时清理或报告老师。
2.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包及有关复习资料进入教学楼和考场;严禁在课桌上乱写涂画;严禁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头接耳、传抄试题答案、答题卡等行为;如有违纪行为,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营造良好氛围:不穿拖鞋、奇装异服进入教学楼和考场;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喧哗打闹;保持考场卫生整洁,随时带走携带的物品和产生的垃圾。
4.自信诚信应考:稳定心态、平常对待、认真复习,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期末考试,把每一次考试都当作是一次锻炼和提升自己的机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
5.保持身心健康:备考期间,营养饮食、适量运动、预防疾病,合理安排学习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根据《黑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三章十八条(九)项规定对考试违纪、考场作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学生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因考试违纪,受到过记过处分的;
(2)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籍、笔记或夹带事先准备的作弊纸条的;
(3)在桌面或身体等处抄写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的;
(4)抄袭他人试卷的;
(5)借故外出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课程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或回考场后带有与考试有关材料的;
(6)计算机实践考试或其他实验课考试中,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最后叮咛,迈向成功的关键步伐 :请务必检查并携带好学生证等必要证件,每场考试前准时有序入场。培养自律精神,远离侥幸心理,以最严肃的态度迎接每一门考试,用真才实学去赢得属于你的荣誉,展现我们体院学子的高尚学风,不负韶华,让每滴汗水都在“诚信”之光下熠熠生辉。预祝各位同学在期末大考中,以笔为刃,展现实力,彰显个性,更考出崇高的品格!